我于2009年5月9号在2点半的时间,,骑一辆黑色立马电动车长沙市高新区麓枫路口行使,正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一名交警走过来说我走了机动车道(路上没有标名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于是交警就要我去对面的警物站(一个小小的房间)说是去里面教育和学习一下,当时就把我的车钥匙给扣了,于是我就问是进去干什么,交警说是你进去就知道的,于是我就进去的,我进去了里面有几个交警坐在那里,其中一个收费的交警翘着个二郎腿坐着,那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在执行公务的样子,交警就问我叫什么名字,带了身份证没有,我说了我叫什么名字,我没有带身份证(因为我是本地人)那交警就说罚款50元,什么也没有说,就说罚款50元,我说我没有带那么多钱,我翻了口袋里面只有20几块钱,我就跟交警说我只有20几块钱,后来那个收费的交警就说没有带钱回去把钱拿来,你的车我们就扣下,还威胁我说:你如果还不快点把钱拿过来到时候我们下班的就要把你的车拖走了,你到时候要车就去总对拿车吧!我当时就急了,因为车是我妈妈买的(我要好好的爱惜),如果被他们拖走,到时候我妈妈说不定会骂我的,所以我就走到我的车里拿钱,在包里翻了一阵子,因为我月初的时候放了点钱放在里面的,那钱我是准备母亲节的时候给我妈妈买礼物的,我无可奈何的把钱给了交警,那交警看我好象很不乐意的样子,就说:你不服啊!不服就去投诉我啊!于是还特意把他的警号写在上面了,然后就把那单据丢给我,另外一个交警就把钥匙给我了,而且那个交警在填我的身份证号码时候还填多了,还怪我号码怎么那么多,我都报肋遍身份证号码了,后来哪个交警也没有改正,他给我开的处罚单据是机动车的处罚单据,而我的电动车是属于非机动车,交警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还有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那个交警就说了一句,下次见你一次就罚你一次,难道这就是交警的素质吗?我希望各位领导要要好好的教导这样的交警。那个交警的名字叫做李旨军,警号是013858,处罚单据什么也没有写清楚,收了我的钱也没有一张正规的发票.在此申明本人还不到20岁,所以交警的话对我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希望政府部门要好好的管理这样的交警。
你好!我们将及时向上反映你的情况,并进行认真调查。请等待我们的具体答复。谢谢。长沙市交警支队
你好!经调查,你是于6月8日上午8:30随辉翔驾校一同抵达试中心参加科目二场内考试,安排在上午第七批考试,由于贵校当日考试的学员复考率较高,所以导致你考试时已到下午。电脑显示你于13时46分考试完毕,成绩不合格,这与“从早上8点晒到下午3—4点钟”与实际情况不符。同事,驾校已于考试前一天晚上组织学员到考场进行过适应性训练,且考试车上均安装有语音提示系统,在这种情况下考试员不再下达口头指令,是为了避免影响学员考试。第三,场内考试实行电脑红外线考试仪监考,下达考试指令和评判考试成绩全部由电脑自动完成,考试员只有监督权,没有评判权,因此,考试员无法决定学员是过还是不过。
当然,你的反映也让我们看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因此,为进一步提高考试工作服务质量,便民利民,驾考中心决定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各科目考场尽量安排五十岁以上的学员优先考试,并再次通知各驾校应严格按照要求分时分批送考,避免学员过早地到驾考中心候考。二是加强对考试员民警的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他们进行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学员的难处,在考试工作中做到文明、规范、热情服务,尽最大的努力使人民群众满意。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