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
您好!
我们是新桥小区的居民,最近由于7e栋的门面问题伤透了我们业主的心,由于是个超大门面,商铺被奸商们搞得七零八乱的,不管是受力墙还是隔墙全部被杂,地面不顾业主和有关单位的劝阻向下挖到了承台面。影响到了栋居民的安全,现在居民们更是人心惶惶,他们还要强行在小区内开门,不仅仅破坏了本来少的可怜的绿化,还给业主们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和安全隐患,今天和他们理论了,他们太强势了,他们讲随我们去告,政府执法单位他们都摆平了(真的吗),诸多居民和物业被打,还扬言要报复,大家真的是觉得过不下去了,还有天理吗?预测肯定会出大的事件的,极端的情绪会出现很多不理智的行为的,我们都非常的害怕,我们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居民,有理无处讲呀,也没人听,只有向您求助了,因为我们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会给我们一个公道的。
此致
敬礼
新桥全体居民
新桥小区居民:
你们好!你们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新桥小区物业纠纷产生后,我区组织街道、社区、派出所、工商、税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产局、供水公司、供电局、开发商、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多次召开协调处理会议,综合各职能部门意见,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对部分业主提出的水改,电改费用由开发公司全部承担以及杂屋、车库不允许一并参入水改的意见,认为理由不充分,应不予支持,对杂屋改变用途、打墙凿洞及麻将馆扰民等问题认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予以整治,为此作出了如下处理意见:
1、业主所反映的问题属物业管理问题,责成益多益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小区环境整治力度,尽快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2、责成社区要积极引导小区业主尽快恢复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共同搞好小区物业管理。
3、责成中欣房地产开发公司立即停止将杂屋作旺铺销售的宣传,对未销售的杂屋和车库优先出售给小区居民,要求开发公司积极配合物业公司搞好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4、禁止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凡违反者必须立即停止,迅速恢复,对既不听劝告又不自行恢复的,交由建设,规划部门依法严处。
5、禁止无证经营,凡违反者必须立即停止经营,对既不听劝告又不自行整改的,交由工商部门依法严处。
6、一楼杂屋、车库业主要求一并参入水改合情合理应予支持,物业公司、开发公司及供水公司应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水改手续。
7、责成由物业公司牵头,开发公司出资在10日内将9栋居民楼电缆按规范修复,有关专电改公电问题,待水改工作完工后由业主申请,物业公司牵头,按电改程序,政府和供电局支持解决。
8、小区整治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0天期限为自行整治阶段,由物业公司牵头,社区和派出所协助,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督促业主自行纠正违法和扰民行为,第二阶段60天期限为强制整治阶段,芙蓉区政府将组织建设、规划、房产、工商、税务、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对既不自行整改,又不接受劝导的,将依法严处。
处理方案确定后,马王堆派出所和综治办、社区立即派人摸排扰民原因,听取业主反映意见,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派人督促业主改正乱打墙的行为,工商部门派人调查小区无证经营情况,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发公司、物业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积极搓商水改、电改问题,按目前工作来看,一期水改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电路恢复完毕,业主均表示满意.其次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有部分业主自行恢复,仍有部分态度固执,因涉及对象较多,要求全部自行恢复,难度较大,估计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方可整改,其三指导小区完善业主委员会,目前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正在搓商相关物业管理制度事宜。其四,街道视业主委员成立情况,结合小区物业制度,协助物业即将组织一次大规模执法检查.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