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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月十四号信件中笔误的更正

2018-2-5 13:21:47发布20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三月十四号,我代表赤岭路三十九户拆迁户向市长写出我们的心声---要求政府兑现承诺尽快发放我们的房产证.信中反映了我们被拆迁的时间是1955年,这里有笔误,应该是一九九五年被拆迁,今特于以更正并表谦意.
我们三十九户拆迁户天天关注着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回音,希望我们这个并非奢望的本该在九六年兑现的正当要求能尽快实现.
谢谢.
梁功彪
200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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