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关于禁止电动车上路,我不知道这条规定是怎么酝酿出来的,当然首先我们必须尊重市领导的方针与策略,但是这条规定的确让我们小市民不好接受啊。您瞧瞧,好不容易几千元买辆电动车(送货),而且要随喊随到,总不至于天天打的吧,工资承受不住啊!至于坐公交车,基本上就堵在路上了。现在社区不上牌了,车市只发套牌,所以交警见到咱这样的套牌,基本不容分说就拖走了,很粗暴的。现在长沙市有很多很多像我这样的工作者,每天不分寒暑、晴雨,都要奔波在大街小巷,所以电动车不仅是我们的工作保障、谋取生活的交通工具,更是像看待生命一样啊,而且电动车没污染,还环保,现在不是提倡低碳吗,看那些有关部门开的都是大排量的进口车,不仅污染环境,而且还为那个仇敌国家送去外汇,制造高科技的东西来抵制我国!为什么我国的汽车工业、科技都赶不上,就是因为不支持国货,没钱搞科研啊。
跑题了,现在的电动车是多,不好管理,但是可以以惩罚的举措来实施:违规搭载者、乱窜乱插者、乱闯红绿灯者,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罚款额度200-500,严重者行政拘留15天!我想,出台这样的举措,人民的交通意识、素质都会提高,在这种潜移默化的行为下,甚至可以影响到各个领域的素质的提高!
市长大人,我们弱势群体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如何在这样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生存,给我们一个机会好吗,谢谢!
致敬!
弱势群体中的一员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近两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电动车因其有机动车的动力特点和非机动车的无需挂牌办证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一时间,长沙市街头电动车随处可见,仿佛雨后春笋般遍及城区每个角落。电动车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由于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管理相对机动车较弱等原因,造成事故频频发生,带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明文规定。《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确的指出了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不予以备案登记,不发给临时编号牌和行车证。我们建议您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出行方式,例如电动自行车。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符合《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都可以免费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
长沙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