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办事处新开管委会跃进路组的村民,也是书院南路的拆迁户,现住楠竹家园4栋,我们是去年4月份入住,6月份就发现房屋有下沉、开裂、漏水的情况。我们及时向管委会汇报反应这些问题后经湖大鉴定勘探,楠竹4栋1单元北向地基到岩层为48米93.南向60米,但实际桩基深度不到20米。现房屋出现下沉开裂的情况,管委会仅仅把下沉的地方表面重新补上水泥,补完又出现下沉、开裂的情况,并没有在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不只我们这一栋有,楠竹3栋是同样的下沉、开裂的问题,经湖大鉴定为危房,已在政法频道、潇湘晨报等多家媒体曝光。我们4栋的问题反映快1年了,至今没有任何部门、单位给予合理的答复。答复只是让我们等。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难道要等到房屋倒塌才能重视吗?
我们是为了政府的建设规划修建书院南路而拆迁的。但我们拆迁安置房不能使危房啊!因为我们小区住的人上有老、下有小,安全得不到保障!现在都提倡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安居才能乐业。但我们现在居所不得安,要何时才能乐业呢?
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给予足够而关怀和重视!切实解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
陈军: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委责成天心区建设局开展了调查,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楠竹家园4#栋为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办事处新开管委会所建的村民安置用房,该房屋为夯扩桩基础,为6层砖混结构。
投诉人就该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曾向市质监站进行了质量投诉,当时(2010年6月2日)天心区建设局安排相关人员与投诉人进行了联系,并对所投诉的质量问题全部在现场查看后向投诉人作出解释和说明,并与投诉人达成共识,其房屋存在漏水等问题由房屋的原施工单位(长沙市红星建筑有限公司)进行整改,保证达到正常使用功能要求。现就投诉信中提到的“下沉、开裂”等问题,做如下说明:
2009年5月14日天心区建设局接新开管委会报告称其所建的楠竹家园3#栋房屋出现墙体开裂,区政府、区建设局及区安监局、新开铺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均到现场查看相关情况,并就房屋加固处理等事项向新开管委会提出要求,由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3#栋房屋进行了检测鉴定。根据湖大专家提出的相关处理意见,采取了基础补强加固和上部结构加固,现已完成相关加固工作,湖大检测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出具“天心区新开管委会楠竹冲村民安置小区3#栋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评定报告”(报告编号:hd09-03-02-16)中的结论为:“经过房屋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进行加固处理后,该房屋目前已基本处于稳定状态。加固后的房屋主承重结构满足在原设计正常、安全使用条件下承载力及变形的要求,住户可以回迁居住。”湖大的检测报告中未认定3#栋房屋为危房。
楠竹家园4#栋房屋确实如2009年6月有墙体开裂现象,是在对3#栋房屋进行基础补强加固过程中出现的,当时我局要求湖大检测公司增加对4#栋房屋的沉降、位移观测,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开裂的墙体进行变形观测,至今未停止相关观测(湖大专家建议对3#栋、4#栋进行一年的观测),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观测数据,4#栋房屋仅2009年6月出现部分墙体开裂后未有新的裂缝产生,整栋房屋的沉降、位移均未发生变化。湖大的检测报告中提出:“随着对房屋地基和上部结构的加固处理完成,3#、4#栋房屋各监测点的沉降变形基本趋于稳定。”
对于桩基深度问题,该栋房屋为沉管灌注夯扩桩,桩径为350mm,最长桩约为17m,设计单桩承载力为300kn,施工完成后由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桩基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静载和低应变动力检测,均合格。投诉人提出的“楠竹4栋1单元北向地基到岩层为48.93米,南向60米”数据不真实。在楠竹家园3#栋房屋开裂的主要原因初步认定为基础不均匀沉降所引起后,我局责成新开管委会对建筑场地进行补充勘察,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补充勘察,根据其2009年10月提供的“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办新开管委会楠竹家园岩土工程补充勘察报告书”(报告编号:2009?0?02?192)中相关数据,作为该房屋桩基持力层的含卵石粉质粘土层的沉管(夯扩)灌注桩的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为3000kpa,其深度为18.5m,均符合原桩基设计承载力和深度的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 建 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