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老公亲戚用老公的身份证在娄底那边银行办理了房贷,现在我到长沙来工作,没有房子,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买房,但被告知在银行有记录,需按二套房来付首付六成及月利率上浮10%,我们实在首付不起那么多钱!且在长沙又没地方住,要买刚需房,娄底那边的房子根本不是我们的,也不在我们名下,贷款也不是由我们来还的,且现已全部还清,且当时我老公也是不知情的。平白无故被“二套”了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
放羊的星星: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因您来信中反映的住房公积金和银行贷款问题都不属于我处工作管理范围,故我处无法给予明确答复。我处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告知您可前往公积金管理部门和相关银行咨询此类问题。
特此回复。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