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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未婚证明

2018-2-4 15:55:08发布17次查看
你好,我是在2008年9月26号办理的结婚登记,但是我的宝宝在2009年3月14号台湾出生的,没有满181天。台湾这边办理宝宝的户籍登记要我出示我和我先生结婚前的无婚姻记录证明,我咨询了很多地方,了解到是在我户籍所在地的岳麓区民政局办理这项业务。可是我请我的家人去办理,岳麓区民政局又说没有这种证明不给办,那我想请问我现在到底要怎么办,宝宝也上不了户口,我也回不去了
你好!上述情况,我局已与岳麓区民政局协商,请你直接找岳麓区民政局办理。联系电话:899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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