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 的张市长:
您好!我是天心区裕南街社区工作人员,我们一个季度高温费才200元,是不是上级截留,挪着它用,请上级明査!社区工作人员加班付出的与得到还不如擦皮鞋的。谢谢领导关心基层工作人员疾苦!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根据湘劳社政字[2005]20号文件指出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37℃之间的,支付防暑津贴,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元/人、月。
目前,上级有关部门对社区工作人员并无此项津贴拨付。裕南街街道从关爱社区工作人员角度出发,根据社区实际办公情况,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200元的高温费,不存在对上级经费截留情况。另外,充分考虑到天气炎热,工作任务繁重等因素,街道4、5、7月份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600元/月,6月份发放加班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