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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救救长沙红星水库公园,还我绿地!

2018-2-2 20:21:40发布70次查看
长沙红星水库公园,还有救吗?!  关于红星水库报道很多长沙市民已经听到过很多次了,电视台、报纸多次报道,中央电视台也进行过专题报道,可是媒体的报道,环保人士的奔走呼吁,在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利益面前是如此的苍白无力,长沙市中心的仅存的少数“绿肺”如今已是面目全非。
关于红星水库的具体情况我不想再说了,输入“红星水库”上谷歌搜索有90300条消息对其有很具体的介绍。我简单说明一下的情况:
1、红星水库由于有关部门不作为,任意批准房地产商在周边开发,导致周边环境恶化,到2007年水质已严重恶化。
2、2007年12月6日,长沙首例规划绿地调整市民听证会在雨花区政府举行,绿地调整方案是将现有红星水库内的40%绿地(即水面),等面积调整到曙光路与韶支路交会处的安置用地内,也就是说,红星水库有40%要调整出来作为农民安置用地,而另外60%建成水库公园。原因是红星村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不得已要为红星村农民建安置房。
3、2009年4月29日,据本人了解到的情况,安置用地改为青园某办事机构的10层办公用楼,60%的绿地也将变成20多层的高层建筑,绿地将不复存在。由于受到身份的限制,我了解不到详细的情况,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一定偏差,但大致情况就不这样。目前,办公楼已经开始动工了。
我想投诉和质疑园林部门和规划部门,当初听证会时,有关部门说是实在不得已,因为红星村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才考虑40%作为红星村农民安置房,60%作为绿地,那么现在呢,安置房变办公楼?60%的绿地变商品房?好好一个红星水库变成60%绿地再变成全0绿地,所谓“人民公仆”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什么位置,你们是否执行了国家的有关保护绿地的制度?让老百姓成为你们利益协调的牺牲品?我们的要求很简单,水库不在了,我们很伤心,但已是没有办法的事了,但请留住60%的绿地,不要再忽悠我们老百姓了!求求你们啦!还我们一块绿地吧!
致上庭苑全体业主的回信
上庭苑全体业主:新姚路与新韶路西南角水库公园是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审定并报省政府备案的一个公园绿地。关于最近出现乱倒渣土的事件,天心区区长曹立军同志对此事做出严厉查办的批示,区环卫部门对乱倒渣土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查处、扣车的行政处罚,但这些都是只解决了皮毛问题。根据规划编制,公园的管理和征用是由市政府来统一征用,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来管理的一个公益性行为。天心生态新城及全长沙市新开发区域的公园应该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来进行管理和征用。如果不征用,土地仍然保持为农民集体土地性质,那么这些公园土地被侵占和破坏的现象就无法得到制止。“红星水库”的悲剧就会继续发生,作为区级政府我们将全力按照规划的要求,加强面上的管理,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仍需按照职能的责任,尽快由市政府明确对新开发区域公园管理的权属,从财政上解决公园里农民集体土地性质和使用权属问题,保护公园和农民的正当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天心区新城办200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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