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房长沙开福区政府有人在背后撑腰
举报人:袁俭性别:男身份证号:430121196902019419
家庭住址:长沙开福区捞刀河镇彭家巷社区龙潭小区
电话:13873173696
被举报者: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副区长:李光华
彭家巷居委会主要领导以无安置地为借口,凭借非法手段欺骗得来的045乡村规划许可证(无国土证,在2010年10月13日被开福区规划分局撤销收回),于2010年10月4日在龙潭小区南向北二环绿化带上动工兴建所谓的拆迁安置用房,即违法建筑16号栋,而事实的真相是龙潭安置小区的安置地被非法卖给了超过160个人的非拆迁户,都是公务员与外地人。
16号栋经我们举报以后,开福区规划局、国土局给我们的书面回复显示,16号栋已超过龙潭小区建设红线范围,不具备规划许可条件,同时,长沙市开福区规划图上也明确显示16号栋正处在规划好的南北主干道竹隐路往北二环的匝道上,一旦竹隐路动工,16号栋必将拆除,将来拆迁谁来买单?
16号栋占地500平米,目前已建至五层,经开福区城管大队实施两次强制停工后,至2011年4月10日已停工三个多月。
16号栋高度超过16米,与北向原北二环拆迁户安置住房距离仅6.5米,严重影响他人的采光、通风,现群众苦不堪言。
16号栋违法建筑施工方还野蛮打伤举报人易雄。
综上所述,对于这样一处明显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法》及《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侵占城市道路控制红线,影响近期规划实施或者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并且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的违法建筑依法必须拆除,但是开福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视法律为儿戏,迟迟不拆除16号栋,还在2010年12月16日由副区长李光华召开专门会议,不问青红皂白地责成规划,国土为16号栋办理手续,公然为16号栋保驾护航,甘当违法建筑的保护伞,副区长李光华如此知法违法的行为,不仅使法律蒙羞,败坏政府形象,更与中央倡导的依法治国精神背道而驰。恳请张市长调查处理。
诉求:1、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6号栋
2、依法处理打人凶手及违法建筑责任人。
2011年4月11日
关于彭家巷社区龙塘安置小区违法建设有关情况的答复
我局于2010年10月9日曾接到龙潭安置小区住户袁俭等4人投诉彭家巷社区居委会在龙潭安置小区临北二环线的绿地上违法建房一事后,当日下午我局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明,彭家巷社区居委会所建的龙塘安置小区第16#栋正在开挖地基,其国土手续尚未完善,超出了目前龙塘安置小区已审批的红线范围。
根据2010年10月9日彭家巷社区居委会关于乡村规划许可证变更的申请,我局当即于10月11日收回原长规开2010乡字第045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其中符合规划审批条件的第17#、18#、19#、20#栋进行重新审查和许可,对其中目前尚不具备规划许可条件的第16#栋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并于10月14日由执法大队第二次下达了停工通知书(长规开法停字2010第35号)。之后,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01]29号文件有关规划与城管部门职责分工的规定:“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案件”,我局于2010年11月4日将该违法建设案件移送给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开福区大队,并于2010年11月8日将此事专题上报区政府,并提出相应建议措施。但该建筑其间并未停工,直至建成现状。根据2011年4月26日再次赴现场查勘的情况,该栋正在建设第五层,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在北二环线的绿线范围内,距离其北向已有建筑约7.9米,距离南向北二环线路边线约13.4米。在开福区城管大队于2010年12月10日下达相关停工通知后,至今已有四个多月。
据了解,捞刀河镇和彭家巷社区正将该建筑向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申报相关用地手续,但该建筑位于拟征用地的二环线20米绿化控制线范围,其与北向已建建筑(暂未发证)不满足间距要求。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开福区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