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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大胆毁灭近百亩良田

2018-2-1 9:19:17发布31次查看
谁大胆毁灭近百亩良田
晏子坝采石场毁田采石经过哪路神仙审批
浏阳市洞阳镇洞阳社区晏子坝片区龙冠组和窑棚组近百亩良田被晏子坝采石场毁灭。中央鼓励造田,反对抛荒,而采石场竟然胆大将两组一百余村民的基本口粮田毁灭,而且镇领导当聋子,村领导当瞎子,国土部门当操刀手,将良田改为“荒土”,欺上瞒下,安全许可证等手续全齐,开采手续应有尽有,这种睁开眼睛说瞎话的事,居然是在犯罪的事耀武扬威畅通无阻。
要在良田建房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核,而且面积有一定的限制,而毁灭一百亩田,这么大的数字,谁有这么大的胆子?一百多村民赖以生存的基本良田没有了,十年后,他们去干什么,赖以生存的土地没了,就等于断了村民的后路。中央反复提倡“关心农业,关怀农民,关注农村”,鼓励开荒种田,而一百亩水土肥沃的良田化为荒土,这是谁的错?请求有关部门严格把关,还田于民。
晏子坝片区部门村民
刘三表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晏子坝片区村民来信反映晏子坝采石场租用土地有关问题已收悉。接函后,我镇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晏子坝采石场是其法人代表张宏钦通过洞阳镇政府招商引资引进的合资企业,证件、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4301810830077,安全生产许可证:(湘)fm安许证字〔2010〕a111号。2004年晏子坝采石场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经浏阳市国土资源局、洞阳镇国土所同意,与当地村民签订租用协议,租用土地40亩,租用期限为20年。2010年又扩租地12亩,经浏阳市国土资源局现场勘定,划定区域,审批手续10月份落实,总租用面积为52亩,而不是信件中提到的近百亩。而且晏子坝采石场和村民签订的协议中有限定条款,若租用土地两年不使用,被租土地的村民有权回收土地。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采石场周围必须有防爆堤,保障周围居民生活安全,所以晏子坝采石场租用的土地中有十亩地用来做防爆堤。综合以上了解的情况,晏子坝采石场不存在毁灭良田、荒废土地的行为,租用的土地也是经过严格审批、村民同意的合法用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洞阳镇人民政府
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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