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
我是芙蓉区营盘东路运通小区业主,我们小区是专电,由物业公司代收电费,但业主都是使用的磁卡电表,就是先买电后用电的。本月初,由于物业欠缴电力局电费,电力局把全小区的电停了。当晚小区业主自发上访至芙蓉区政府,通过区政府领导的协调,与次日凌晨送了电,政府领导于次日组织召开了由电力局,物业,业主,开发商参与的协调会。协调会结果为:区政府督促物业交纳拖欠电费!
具体停电原因:开发商拖欠物业电费10多万,双方已经打完一审,开发商败诉,但是仍不肯支付。物业以此为由拖欠电力局电费。电力局局长协调会时表现出百般的无奈,称不停电就没办法解决此经济纠纷!
尊敬的大人,先不说此经济纠纷与我们业主没有关系(我们都是预付费,不存在欠费问题)!就说电力局粗暴的拉闸停电,直接断掉了居民的生活保障(小区高层业主停电就意味停水)!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新社会也太不和谐了!当晚我下班回家看见我女儿点着蜡烛写作业,居然睡着了,想起后怕,万一失火,后果不堪设想!这些都是由于电力局粗暴断电引起的。我们认为经济纠纷应该走法律程序,谁欠钱请找谁,业主没有欠一分钱,凭什么拿我们业主出气,很明显是在欺压我们弱势!
今天,电力局再次送来了停电通知,声称物业公司至今仍未交费,因为物业没有交费,所以又要停我们的电。天寒地冻,停电停水的日子不敢想象,这不是自然灾害,不是设备故障,完全的人为因素!!!
市长大人曾经说过要把长沙的专变全部改造成公变,这是一项多么好的政策啊,当时区政府领导让我们业主委员会马上会提交申请,费用由政府,电力局,业主共同承担,这些我们全体业主都是非常支持的。
恳请市长大人关注此事,别再让粗暴断电的事情发生在和谐社会和谐长沙!同时督促电力部门加快我们专变改公变的步伐,别再让我们有家不能回,在寒风中流浪!!
尊敬的市民: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因为我单位为国有企业,并无政府拨款,但考虑到我局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政府的协调之下我局也一再延迟停电时间,也是考虑到市民的实际情况。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们仍将继续关注,争取得到妥善解决。另外对于您谈到专改公问题回复如下:
已建项目专改公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但已建专变小区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所以全市已建住宅小区专变改公变工作将在前期调研、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方案,解决资金、程序等问题,按整体规划、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已建住宅小区专变供电设施改造工作。
目前政府并未出台有关政策规范,落实和完善涉及长沙城市居民小区“专改公”电力配套建设和管理,还存在无法回避的资金、政策的困难。
再次对您的关注表示感谢。我局作为供电企业,将积极配合市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已建项目专改公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优化供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