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户口的问题。06年读大学的时候我把户口从农村调到长沙的大学,为学校集体户口。10年毕业工作,公司在深圳,把户口调到了深圳(集体户口),但是现在本人在长沙工作,并打算以后定居长沙,想把户口调回长沙,请问可以调吗?有何手续?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办法》《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中规定:招聘录用落户:
1、落户条件:在我市就业,具有中专(含中职)、中技学历或取得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我市从事非农领域生产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连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录用登记表”、中专(含中职)、中技学历(含)以上文凭、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连续缴纳3年以上养老保险帐户查询单、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迁入人要求落户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雇聘外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书》;要求落户现租住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落户亲友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亲友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带齐以上材料到市局窗口或市政府政务中心办理。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