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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奥林匹克花园违章建筑扰民,恳请执法!

2018-1-29 14:06:20发布40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长沙奥园的业主,2009年购买的房子,2011年入住。原来购买时小区管理还行,基本保持了我们买房时的政府所批示的规划现状。现在整个小区乱搭乱建现象严重,部分三楼业主私自在单元外凸入户门廊的顶部违章搭建,既对整个单元22户住户进出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属于加建的门廊顶,有坍塌的危险),同时对四楼的业主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我家在四楼),不但三楼的人可以简易爬入四楼住户入户花园(因我家老人为了能晒到太阳,入户花园为开放式,并种植了花卉植物),更容易被盗、被抢。因家中有老人,本身心脏不好,楼下违章搭建后,老人基本夜不能寐,睡觉不敢关灯、关电视,给我们家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和烦恼。
今天写信打扰您实在是迫不得已,请市长主持公道,还我们和奥园所有其他业主一个安全、舒适的家!感谢!
小任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洞井街道组织专人对这一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长沙奥林匹克花园业主入住率的增加,二楼以上(包括二楼)的业主与装修人员随手抛出的生活、装修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多次出现事故苗头。故绝大部分入户花园或生活阳台连接着露台或平台的业主强烈要求,在露台或平台上搭建阳光雨棚。为此,小区物业公司在充分考虑小区各方业主利益和合理诉求的情况下,拟定了“两书”、“一图”,即“搭建者的承诺书”、“楼上业主的协调书”,搭建者在征得楼上业主同意时的“阳光雨棚(敝式)效果图”,图上需注明搭建的材料(以防腐木为主),尺寸、颜色、位置、高度,且不影响到小区的整体美观。从2011年3月份起,物业公司依照《民法通则》、《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搭建者必须先取得楼上业主(利益相关户)的同意,并签订“两书”,提供阳光雨棚效果图,经物业公司审核同意后,可进行施工。
2012年11月26日,城市管理办及城管执法中队对小区内违章搭建建(构)筑物现场了解情况,拍照取证。对一户在建户进行联合执法,要求其自行拆除。
为了加大违法违章建筑打击力度,切实加强新建违章建筑控制,我们将加强巡查监管,严格执法,有效杜绝违法违章建设现象的蔓延。对奥林匹克花园内历史违章建(构)筑物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拆除,对新建、在建违章建(构)筑物将组织行动逐步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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