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何安燕,是开福区恒鑫澜北湾小区锦怡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员,我08年9月份进入公司当保安员一年多,公司从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法定的五险。多次给公司协签合同之事,都是各种理由拖延没有签,直到09年12份,一次会议公司老板说物业保安部给他人承包,以后保安部人员的安排上岗和工资由承包人说了算。公司对我们无任何劳动关系,这种没有保障,没有合法的雇佣关系,使我们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我多次找公司老板协商无果,老板口气很硬的说你可以找劳动部门,我和几个同事找了开福区劳动保障部门,两个一男一女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是外地人户口,不能买五险,我不知道他俩是真不懂法,还是岐视外地人啊,我也咨询一些法律热线,12348。工作人说:一年以上没有签合同等于视为与公司无限长期合同,公司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我也想通过劳动仲裁,律师咨询打官司维权。但这样,我们这些普通员工打官司一个多月或几个月的拖下去,我们是付不起时间和经济啊。我们只有请求市领导在百忙之中看看我们的申诉,让我们有个安心的合法保障,和谐社会。
申诉人:何安燕
你好,你所在的单位2005年10月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区分局注册成立,2009年12月11日公司答应一次性补偿你2200元,目前我局正依法对你单位的工资发放\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