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来信。
我是芙蓉区东岸乡的村民。芙蓉生态新城3号项目征地拆迁征地如火如荼,白天广播叫个不停,半夜三更还想着拆房,让人不得安宁。
一、房层补偿金额已下达文书在手,一家人除掉届时买房和过渡费(不加装修),还要倒贴不知多少,想想都觉得气愤。试问,真正的103号令是什么?他倒底是由哪些部分组成,具体是什么?每个人倒底有多少?(这个请您务必答复,越详细越好,无需官方语言, 直接而简单)。
二、面对失地、失业和失房,我们也只能以自己的方式与政府博弈,并非真正要闹点什么,只想拿我们应该拿的,请理解。
三、党员、干部,只要家人中有一人是官员的,就必须得带头,否则“格杀勿论”。正因为这样,所以,所谓的拆迁率达到了百分之多少,又何以真实可言。
四、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强调先安置后拆迁,但是实行了吗?为什么没有实行?双扬路说是两年安置,现在已经拆迁一年了,安置房连影子都还没有看到,敢问我们周边的人能看到希望吗?签字了,就一了百了了,您说我们敢签吗?
五、领导以电话了解下面的情况,事情都真实吗?何不来个微服私访,真正走进百姓的生活,哪怕一天的时间也好,我们都心存感激。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芙蓉生态新城建设用地拆迁工作严格按照103号令实行。在拆迁过程中,我区对拆迁政策、法规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发放了由区征地办、国土分局、东岸乡政府等单位联合编印的关于农村征地拆迁安置及维护工程建设正常秩序的政策、法规、文件选编手册,并派工作人员逐户进行解答、宣传。目前,双杨路拆迁户的安置房建设正在加紧施工。
芙蓉区政府办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