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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交养老保险问题

2018-1-28 3:56:25发布21次查看
我在本单位从2001年一直工作至现在,单位从2007年才跟我们签订合同、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多次跟单位领导交涉要求补交前几年的保险,但单位拒绝补交。请问2001年至2006年这段时间的保险费用,单位是不是应该帮我们补交?如不补,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你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你可根据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向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进行投诉,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投诉电话为84428020,地址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对面犁头街17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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