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底,我丈夫陈和华与同事于冰雪到长沙出差,入住芙蓉区汽车站对面的人和招待所。2006年1月2日,我丈夫死于人和招待所内。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派出所(所长陈某某,电话13973111767,0731-4611098)告诉我说我丈夫陈和华死于煤气中毒。但我要求警方出示相关证据,包括于冰雪的调查笔录,但警方予以拒绝。我怀疑我丈夫不是死于意外事故,可能是他杀,同住的于冰雪有重大嫌疑!因此我请求市长信箱对此案进行监督,责令公安机关立案,查明我丈夫死因,以对死者及家属负责!如果我丈夫真是死于意外,也请公安机关把于冰雪的调查笔录复印给我,以便我申报工伤。
谢谢!
杨艳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非常同情你的不幸遭遇!我们已将你所反映的情况转往芙蓉公安分局处理,同时具体事宜欢迎向该局信访办反映,联系电话4783106,我们会根据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