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燃气公司投诉科领导:
我是长沙市雨花区荷叶塘市公安局宿舍南栋西头顶楼5楼的业主。我叫徐竞辉,今年67岁,是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退休干部。我现住的房屋屋顶原是平顶,1999年我单位将其改成水泥人字屋顶,屋顶正中只一条用防水油膏密封的缝。2008年贵公司在南栋西头屋顶安装燃气管道施工时不慎损坏了我的屋顶,造成我的房屋屋顶大面积漏渗雨水。这几年我曾多次找过贵公司协商要求维修被施工管道时损坏的屋顶,但一直都冒得到解决。恰逢今年大暴雨涟涟,现被损坏的地方渗雨现象严重,室内霉变发黑,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为严重的是存在着安全隐患。为此,现要求贵公司对其造成的损坏一事,特向贵公司领导请示报告,请求派出施工人员进行维修。
敬请批复。为谢!
漏雨的地方:1.室内北面屋顶及西北角墙壁;
2. 室内东南角的屋顶;
3. 两间卧房的屋顶;
投诉人:徐竞辉
电 话:15084857192
2012-5-25
“kangwen”网友您好!
关于雨花区荷叶塘市公安局宿舍南栋西头5楼房屋漏损问题的我局收悉后非常重视,经过调查核实,现将相关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栋楼房燃气工程于2008年6月26日竣工验收, 2011年1月4日,我局领导收到该市民的来信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新奥公司相关负责人上门调查落实此事, 该客户房户内房顶收缩缝有轻微渗水,房顶防水沥青并未破坏,经房顶察看新奥公司燃气管道由该栋房屋西边侧墙上行至6楼顶,西北角90度水平檐沟边往东,燃气管道并未在该市民屋顶打支架,而两间卧室在东向,所以市民家中渗水和新奥公司安装燃气管道并没有关系。新奥公司分别在2011年和2012年多次上门踏勘,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市民仍坚持自己的看法;据该小区门卫讲该房产为85年修建,年久失修,该女士在新奥公司施工前,她家屋顶就渗水,并找过单位后勤处,单位后勤处一直未予解决。
且该处燃气工程,无其他用户提出有漏水现象,已告知客户找第三方做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找相应的单位和责任人。 感谢您的来信,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一些小问题,请您能谅解。最后祝您工作顺利、天天开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