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母亲是湖南省三环颜料厂职工,1957年2月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并参加了在望城县参与了养老保险,2007年单位以达到退休年龄50岁为由,安排其退休,并发放其单位制作的退休证。但自2007年2月至今未发放任何退休金。为此,本人持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前往望城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咨询,相关事宜。其社保工资处办事人员答复我们,我母亲不属于劳动局统筹招工人员,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要到55岁才能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但单位并没有发放其他生活补助。因此自从2007年以来,我母亲没有获得其他任何生活补助。我想咨询的事,我母亲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应到55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工资;如果不能办理退休手续,那我母亲这五年的生活来源如何解决,应如何申述。
您好,您母亲的情况属于内退,应由单位发放生活费。如果单位没有履行,建议您向望城县劳动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