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住宅非法改商务酒店事宜

2018-1-26 2:51:34发布36次查看
剑飞市长:
您好!我们是河西金星中路郡原广场的住户。我们小区因是去年7月份才入住,很大一部分业主都还没有入住故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去年我们在才入住时小区1栋的3,4楼被该业主在没有经过其他业主投票讨论的情况下就非法改成了洗脚城,后来因生意不好于今年停业。但是现在3,4楼在没有经过物业和其他业主的同意下就擅自又改成了经营性的酒店。请问这种在其他住户都反对的情况下住宅民房改商用酒店的事情合法吗?为何在明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下:“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还在相关部门取得合法手续?难道真的在民用住宅中看到涉黄,涉赌,涉毒的时候相关部门才会出面?这种非正常的现象为何是屡见不止?
一位敬爱您的市民
来信收悉。相关单位已上户宣讲政策,要求未办理合法经营手续的经营户限期停业。欢迎你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