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家庭户口,我的丈夫是一名现役军人,我要将小孩的户口上在长沙,新生儿上户口有很多资料需要提供,其中一项“父母一方系外地的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小孩未上户的证明”这项材料我们没办法提供,因为我的丈夫根本就没有身份证和户口,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新生儿上户口的不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小孩未上户的证明,您丈夫没有身份证和户口可出示军官证。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