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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多年侵占公共绿地无人管

2018-1-26 0:08:55发布155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我是新世纪家园小区居民,我要向您反映在芙蓉区法院对面(嘉雨路和新世纪交叉路口)一违章建筑,在几年前一直都是一个仓库,区城管局要求他拆除未果,一夜之间装修成门面,至今一直经营车务业务。违章建筑占用的是一块公共绿地,现在绿地只剩左边一块,严重影响及市容。居民多次向区城管和园林绿化部门反映,也去规划局查询此建筑为违章建筑,一直不见拆除。此违章建筑主人是当地一霸,我们居民在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向市长反映,希望能够得到解决,也可以不影响明年长沙文明城市创建。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芙蓉区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大队接到“关于嘉雨路和新世纪家园交叉口有违章建筑侵占公共绿地”信访投诉后,立即安排东屯渡执法队员赶赴现场查看,发现确实有一房屋位于投诉人举报位置,且房屋正是经营车务业务的门面。
东屯渡城管中队执法人员于2010年2月22日上门找到该屋负责人询问情况,得知该门面为东屯渡建筑公司师红光在2000年为修新世纪家园而搭建的一个项目办公室。我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拍照取证,进行了测量勘验。
次日,执法人员找到师红光本人,并在芙蓉社区办公室进行情况了解,得知:2000年为修建新世纪家园,东屯渡建筑公司就在红线范围内修建了七间临时办公室和建筑仓库,随着新世纪家园的建成,仅保留了一间不受影响的空屋,且一直闲置,2009年11月份才租给阳光车务作门面。师红光本人称该房屋不能出示规划许可手续,但属东屯渡街道历史遗留问题。无论怎样都该给予其相应补偿。
执法人员通过师红光本人依法对该建筑进行了程序整理,拍照取证、制作了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勘 验笔录,由法制科立案审理,并将材料送芙蓉区规划局进行勘验认定。
经芙蓉区规划局来电得知,因投诉地点情况特殊,时间久,芙蓉区规划局还未找出认定的确凿证据,可能要市局调档审查并予以确定,待规划认定确凿后,大队将认真对待并做出妥当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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