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是长沙南站附近弘欣公寓小区的业主,与开发商合同签订是2010年10月31日交房,可到交房那天,开发商在没有给出“三证一书一表”的情况下,执意要求业主收房,事到如今,房屋质量依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也没有整改,什么时候会给我们的房子整改好吗,把“三证一书一表”办下来,交房给我们这些业主?
咖啡18: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你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你来信中所提到的问题,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市质监站负责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弘欣公寓至今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该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市质监站曾于2010年11月9日签发了《关于要求弘欣公寓未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迅速整改工程质量问题的函》,目前正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将有关质量问题整改到位,尽快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二、咖啡18投诉的质量问题主要是外墙渗水。由于天气原因,尚未整改。开发商承诺天气转好后立即整改到位。
再次感谢你对长沙市城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复函
市 住 建 委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