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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无理!

2018-1-24 16:29:47发布17次查看
感谢“市长信箱”及时调查与回复
现就新奥的“透支论”和“不归还用户剩余气理由”进行评论: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长沙新奥燃气总公司冯树行代表公司给用户电话答复:用户无须再次重交气款,公司无条件正常供气.已没收3000多方气,待抓到犯罪人后再退款.第二天,用户持卡到新奥燃气黄土岭营业点正常购了气(证明燃气已开通).”
(1、2012年5月29日,长沙新奥城南公司安检员发现该用户表具用气数:7789立方。公司购气系统中该户实际购气3848立方。已透支用气3941立方。)
“透支论”,公司在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已经自已否定了,才准用户正常购气。而且用户燃气表上还有剩余气,谈何透支呢?再说“电表上电用完了”会自动停电。
(4、新奥公司认为该户部分燃气未在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正规营业网点购买,所缴纳费用未入公司账户,所以剩余气量无法补还。)
新奥公司员工卖给用户燃气,至于说缴纳费用未入公司账户,这是公司自已家事,与用户无关。再说公司还全程掌控了“卡”、“燃气表”和“输气管道”,既然缴纳费用未入公司账户,为什么公司还正常送气到用户家达四年之久,这也完全是公司的责任,与用户无关。
市民评论员20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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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委责成燃气热力处对您的情况进行核实。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情况与新奥公司说法不一,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根据我们上次调查的情况,新奥公司认为您所购的气不是在公司正规购气网点买的,所以“用户无须再次重交气款,公司无条件正常供气”不成立,如您不满意可应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该用户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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