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市公积金新政不合理

2018-1-24 0:04:18发布28次查看
市长:您好!我是一名长沙市公民,家里有两套旧房,一套单位房,一套是多年前家里凑的钱买的,没有做过公积金贷款,因为各种原因今年想买套房改善住房条件,但今年市公积金的新政规定家庭超过140平米的就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现在房价这么贵,银行贷款利息又特别高,象我们这种从末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人为什么就被排出门外,交了10多年的公积金了,想用的时候却不让用,真是想不通领导拟定政策时怎么不为老百姓想想,真正的抄房客是有多次银行按揭记录。新政什么时候能改改,让真正想用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的人受益。
您好!
住房公积金是为在职职工缴存、具有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主要是帮助无房户和住房困难的职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符合购(建)贷款或提取条件的(具体情形详见中心网站),职工可以申请低息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今年,国家相关部门为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相继出台了“国十条”等一系列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其中,对“二套房贷”,“三套房拒贷”,“认房又认贷”等方面,作出很严格的规定,各地金融机构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严格执行。按照目前长沙的普通消费水平和人均居住面积以及普通自住房的有关标准,140平米的普通住房能满足一个小康家庭正常生活的居住水平。因此,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根据相关要求和公积金的资金属性,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今年的贷款新政。对“已有产权面积超过140平米的家庭,不予贷款”。
据信访人“长沙市民abab”反映的情况来看,其家庭拥有两套住房,一套单位房,一套自购房,已有房屋产权面积超过140平米。因此,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和管委会新政等相关规定,须严格执行。
请予以理解。
感谢您的参与!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