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是国营,后被某有限公司兼并.原职工与有限公司签定全民身份置换.为什么现在社区不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湖南省〈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第四条:“本省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属《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一)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二)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你原单位是国营企业,后被某有限公司兼并,全民身份已置换,劳动者的身份由兼并企业的性质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是据实办理。只要你从未与兼并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也从未在兼并单位就业,仅因为企业改制的原因,以改制企业的文件形式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是可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