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今天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原因有二:首先,作为一名普通市民表达对市长您的敬意与感激,感谢您针对我11月19日反馈的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私自搭建扰民问题作出迅速的处理与回复,感受到您是真正的贴近民众,关心老百姓的利益与安危;其次,再次向您反馈关于雨花区洞井街道上次的调查处理结论与实际仍存在偏差。
主要体现以下几点:第一、三楼以上极少数不文明户主乱抛垃圾的行为确实需要劝告及阻止,但并不直接影响到3楼业主的生活(露台低于3楼入户花园,且不在3楼业主入之内入户花园),如3楼私自占用楼栋入户门廊顶部露台,既人为增加了其自身安全隐患(高空抛物不会进入到其入户花园,入户花园与露台之间有栏杆隔离和保护,只有可能砸中攀爬进入露台的人和物。且本人购买时,开发商提供的经规划部门许可的图纸及模型均无标示3楼露台可供3楼使用),其搭建理由不成立,而并非调查反馈的那样。同时,其在私占的露台顶部增加雨棚的话,则垃圾及雨打声等直接停留在4楼部分,严重影响到4楼业主即我家人的生活,难道我也在3楼违章建筑上再加建,增加凸出花园和雨棚?这种违规的事本人肯定不会做,《物权法》也不允许、绝不保障出现违规、影响他人及人为增加安全隐患的行为;第二、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即使3楼的私自占用和搭建,也须征得楼上业主的同意。其他楼上业主是否象我们一样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出现了楼下私自搭建行为,本人持保留意见。在这里本人要声明的是:我家不同意他们私自搭建的行为及现在的搭建方案,并已跟物业公司反馈及明确了我们的观点。
因此,本人再次的恳请市长主持公道,了解事情真相,为我们百姓排忧解难!作为遵纪守法的市民,以上本人的反馈完全属实,并强烈要求拆除我户楼下业主的违章建筑,还我一个舒适的家!
感谢!
小任
引用:(11月30日首次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洞井街道组织专人对这一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长沙奥林匹克花园业主入住率的增加,二楼以上(包括二楼)的业主与装修人员随手抛出的生活、装修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多次出现事故苗头。故绝大部分入户花园或入户花园连接着露台或平台的业主强烈要求,在露台或平台上搭建阳光雨棚。为此,小区物业公司在充分考虑小区各方业主利益和合理诉求的情况下,拟定了“两书”、“一图”,即“搭建者的承诺书”、“楼上业主的协调书”,搭建者在征得楼上业主同意时的“阳光雨棚(敝式)效果图”,图上需注明搭建的材料(以防腐木为主),尺寸、颜色、位置、高度,且不影响到小区的整体美观。从2011年3月份起,物业公司依照《民法通则》、《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搭建者必须先取得楼上业主(利益相关户)的同意,并签订“两书”,提供阳光雨棚效果图,经物业公司审核同意后,可进行施工。
2012年11月26日,城市管理办及城管执法中队对小区内违章搭建建(构)筑物现场了解情况,拍照取证。对一户在建户进行联合执法,要求其自行拆除。
为了加大违法违章建筑打击力度,切实加强新建违章建筑控制,我们将加强巡查监管,严格执法,有效杜绝违法违章建设现象的蔓延。对奥林匹克花园内历史违章建(构)筑物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拆除,对新建、在建违章建(构)筑物将组织行动逐步进行拆除。
回复单位:雨花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在收到来信后我们组织专人再次对此问题进行核实、调查。2012年12月10日,街道组织城市管理办、城管执法中队及城管警察对奥林匹克花园内违章搭建建(构)筑物现象再次进行了核查,对5栋303号业主下发《长沙市雨花区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限其12月14日前自行拆除,逾期街道将进行帮助拆除。目前,该业主已自拆部分,考虑到安全因素,业主与小区物业正商讨下一步拆除施工工作。针对奥林匹克花园内历史违章建(构)筑物街道将按相关程序进行拆除,针对新建、在建违章建(构)筑物将组织行动逐步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