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乡县城郊乡一名农民,在湖南省湘雅医院住院,并把所用费用拿回城郊乡卫生院报销,最终拿到手的报销比例只有27%,我想请问宁乡县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是多少?如何计算这个费用?
另外,长望浏及岳阳市新农合都与各省市级医院联网,为什么唯独宁乡不能联网?
一、宁乡县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问题
根据《宁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宁人社发〔2013〕44号)文件,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900元,补助比例40%。对保外费用过大,实际报销比例低于30%的对象,按30%保底报销。30%保底计算,是实际医疗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再按30%比例计算。参保对象报销时,先按费用总清单核算出可报费用,再用可报费用核减起付线后,按40%的比例计算,报销金额低于30%保底比例的,按保底报销。来信者所讲的27%的报销比例,应该是报销金额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未核减起付线。
二、关于与省级医院联网的问题
宁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于2006年启动运行,2008年8月实行县内联网直接结算。2011年4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全省,目前只有长沙地区实行了两个医保的合并工作。由于合并后涉及到两个医保工作的模式不一样,使用的医保信息系统不一样,需要进行政策调整和系统逐步升级整合。目前我县使用的居民医保系统与长沙市医保系统不同,如果要实行直接结算,无论是更换系统还是做数据接口,都是一项十分复杂而繁重的工作。同时,县级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对长沙市的省、市级医院进行医疗监管也有一定的难度。基于此,宁乡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前只能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据了解,目前长沙地区的居民医保并没全部实现同长沙市和省级大医院的直接结算,如浏阳市同我县一样,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尚没实现直接结算。
宁乡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启动运行9年来,参保人数由98.6万人增加到120万人,信息系统由泰阳科技信息系统转换为融达信息系统监审平台,费用报销从各乡镇合管站经办转换到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从手工做帐转换为信息系统核算做帐。总的来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一直在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工作模式,调优医保政策。
我局认为早日实现长沙市的省、市级医院医保直接结算是一项利民便民的举措,也是我县居民医保目前正在重点调研的工作之一。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下达的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参保对象,力争尽快实现这一目标。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