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纵容传销铁证如山

2018-1-22 3:13:35发布30次查看
长沙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口口声声要打击传销可是岳麓区观沙岭至今传销仍然是公开和嚣张,这铁的事实足以说明他们的谎言。还记得那个打传办的沈某人在去年谈到打击传销时,恬不知耻的说:我们长沙市打击传销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每年抓了多少传销头目,每年判了多少传销头目,不了解真实情况的人还真以为他们是打击传销的功臣。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可是我们党坚持的一项原则,观沙岭传销违法犯罪连续多年的公开和嚣张这个“实践”足以揭穿长沙市打击传销的政府职能部门的谎言。
我是2014年上半年被诱骗到观沙岭金鹿小区传销窝点 的,对观沙岭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盛况空前是深有体会的,我和我的家人总共被传销诈骗团伙骗去30多万,我恨传销诈骗团伙,是他们抢夺了我多年积攒的血汗钱,但是我更恨长沙市政府职能部门,因为只有他们纵容传销传销团伙才敢如此的公开和嚣张。
去年我多次和长沙市打传办的沈局长反应,不但没得到他的同情反而受到他的挖苦奚落:你属于传销参与人员所投钱财要给予没收成为长沙市地方财政。
在此先前的所有迷惑都解开了:传销为什么这样的公开和嚣张,政府又为什么纵容传销,受害人的钱财又最终落入长沙市地方财政,这难道是巧合吗?不是,这是蓄意的官匪合谋,这是长沙市地方政府通过纵容传销掠夺全国各地陷入传销的受害人的钱财。我想请问一下市长:你们通过这种手段发展地方经济是不是要感到无耻!是不是要通过这种手段体现你们的政绩?什么叫“无耻”我今天算是理解了它
的深刻含义。
长沙市地方政府纵容传销发展地方经济能长久吗?不能!在当今法治中国必然要受到遏制,一定要受到谴责。不仅如此,你们还要因纵容传销向我们这些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否则我们将上诉中央,将你们的丑恶行径暴露于世人。
最后我强烈要求信件公布于众
该投诉人多次打电话并于1月9日来到我办投诉,经我办工作人员调查了解:2014年上半年,他和家人亲戚在岳麓区观沙岭附近从事传销活动,现在不做了,就要求政府给他退钱。
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长沙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