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财务混乱的湖南革命陵园

2018-1-22 3:45:38发布44次查看
湖南革命陵园一位老职工拖家带口有5人在该单位及所属公司上班。工资订立是五花八门。两位聘用司机工资和其它收入比我这位工作十多年的正式职工还高。负责财务的会计,自已做不清帐,还要聘用社会人员做单位的帐。此外工资不合理,我就是单位工资最低的。工作十多年,今天领一笔奖金,奖金表上其他人都是八九百,而我的表上只有350,但实领又有陆佰。中间隐情不可知。强烈建议职工待遇公平而毫无隐瞒。不能一把手一手遮天。而且我多次建议取消这种工资之外,技协转移支付给职工报酬的方式。有工资就不用再用各种名目的奖金。领导得到太多实惠,这种制度太不公平。
来信收悉。根据你反映的有关情况,局领导十分重视,派人对革命陵园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对来信中反映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关于来信反映一家五口在陵园及所属公司上班的事宜
经查,在编职工中并没有一家五口同在革命陵园上班的现象,不知来信中反映的是不是退休职工朱启弦同志。据了解,其大儿子朱国雄是按国家有关政策于90年代初顶职进入陵园工作的;小儿子朱国璋系下岗职工,被革命陵园合作单位长沙江岸殡仪服务公司聘用,应与陵园无关;其两儿媳系聘请的临时工;其孙女朱宇娇大学毕业,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设计,在陵园实习的三个月内,表现优秀,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有关应届大学生毕业就业安排的有关要求,经支委会研究,被聘为陵园绿化科技术员(临聘工)。为解决职工家庭困难,安排职工子女及配偶的临时就业,且确因工作需要,是不违反国家政策的。
二、关于聘任会计的事宜
陵园编制内职工除现有两名会计外没有其他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根据上级部门对财务工作规范管理的要求,只有2名财务人员是不符合要求的。2003年6月,聘易国庆同志为陵园会计,是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的。
三、关于工资的问题
经查,该单位所有在编干职工的工资都是按人事局审定的工资标准发放的,不存在问题。另来信中提到的2名聘用司机应该是唐珍慧和范君。据调查,该两位同志已与陵园多次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签订劳动合同三次以后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和“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并要参考同类正式工初级工工资标准发放。他们的“工资”标准不存在问题。
四、关于信中反映的所谓“奖金”问题
经查,来信中所提到的奖金,实际上是革命陵园职工技术协会的科技津贴和劳务费。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职工技术协会是2002年2月经长沙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该协会在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先后为2800余户近8000名顾客提供优质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同时按长沙市技术职工协会的管理条例规定提取了一定的劳务费和科技津贴。今年6月份,协会根据前几个月的技术服务情况,按全体会员的工作实际情况每人发放了不等额的劳务费。关于信中反映的签350元,实领600元之事,350元的劳务费是你本人签的名,另250元的科技津贴,科长已代签。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