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税局去年推出电子报税的数字ca证书,当时收了纳税人150元的押金,并承诺免费使用。今年6月,在各办税大厅以湖南天益公司的名义向纳税人销售ca数字证书服务费。260元/年,并捆绑湖南联通手机卡。且去年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这种行为是否为乱收费行为?国税局为了加强报税管理,为什么要把负担增加给纳税人。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现在回复于您:1、数字证书并非承诺免费,而是一年时间。目前收取的押金已经90%退还给纳税人;2、数字证书开通后可以极大方便纳税人,无需跑税务机关和报送部分纸质资料即可完成申报,节约了时间和纸质资料成本;3、需要续办的纳税人我们采取完全自愿的原则,目前已有超过一半的纳税人选择续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