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常熟便民服务员,对我的咨询诉求及时答复,但看了回复依然不服,因我在这个论坛是新手虽然对回复作了回复,但不知道常熟便民员的回复是不是最后决定:“分依法罚款100元,扣3分”,所以还是继续发个贴吧,同时也让大家就事论事给我提个建议,让人感觉到法治建设的温暖!
常熟便民服务员回复如下:
“飞扬碧水”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情况,辖区交警中队对该违停拍照进行查询,确认苏eel836轿车于2017年10月24日8时38分在支塘芝溪路(属于严管路段)停车,被视频抓拍,您向辖区交警中队反映的几十秒停车被抓拍,辖区交警中队通过四十二秒完成三张违停抓拍照片,并不是您认为的四十二秒停车;另,辖区交警中队通过社会监控视频将苏eel836轿车整个停车过程进行查看,确认该车在芝溪路停车过程中,当时副驾驶上有人上下车行为,驾驶员未下车,整个停车过程持续2分钟,车辆未移动。该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将依法处罚100元并记3分。
感谢您的关注。
我对常熟便民服务员的回复作回复如下:
请问常熟市便民服务员:一、支塘镇区的严管路段与常熟市区、苏州市区的严管路段是一样的吗?市区的严管路段在商家店辅门口可停几分钟?在镇区严管路段商辅门停靠2分钟就属于违法,法律依据是什么?二、既然交警通过监控核实到我刚好停了2分钟,而且非常详细,麻烦把整个停靠的全过程照片发给我看(需要补充一下,当我在交警大厅查看图片后,我立即先后电话中队的二位领导,告诉他们,我在支溪路上除了在“红钻石”店门口靠了下之外,百分之一千没有停车过,而且,我没离开驾驶室也没有熄火(图片也可看出我的刹车灯、指示灯都亮着))。三、严管路段汽车不能停靠2分钟是怎样公示的,公示在哪?。四、既然支塘镇支溪路属于严管路段,是凭什么法律依据确定的,又是报经哪个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批文上有规定不能停靠2分钟吗?五、停靠与停车是一样的吗?等等!所以,我对常熟市便民服务员的回复依然不服!请问我该怎么办?在此,也恳请热心的法律工作者提个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飞扬碧水”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一是支塘镇区的严管路段与常熟市区、苏州市区的严管路段是一样的,严管路段不存在违停时间的限制,只要公安机关对于违停车辆抓拍过程完成就视为违停违法行的成立。其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其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二是您如需查看其整个违法停车过程,可到辖区交警中队来查看相关视频。三是严管路段不存在违停时间的限制,只要公安机关对于违停车辆抓拍过程完成就视为违停违法行的成立。四是常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5年1月公布实施违法停车严管路段管理措施,并于2016年7月扩大了违法停车严管路段(区域),请您登录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政府查询公安局-公安局公告-查找2017年5月16日(新增违法停车严管路段(区域),可查看相关公告。五是在严管路段禁止停车,您提出的停靠就是严管路段的停车行为。六是如您对您违法行为存在异议,请直接至交警大队执法中队反映。感谢您的关注。
“飞扬碧水”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是支塘镇区的严管路段与常熟市区、苏州市区的严管路段是一样的,严管路段不存在违停时间的限制,只要公安机关对于违停车辆抓拍过程完成就视为违停违法行的成立。其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其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二是您如需查看其整个违法停车过程,可到辖区交警中队来查看相关视频。
三是严管路段不存在违停时间的限制,只要公安机关对于违停车辆抓拍过程完成就视为违停违法行的成立。
四是常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5年1月公布实施违法停车严管路段管理措施,并于2016年7月扩大了违法停车严管路段(区域),请您登录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政府查询公安局-公安局公告-查找2017年5月16日(新增违法停车严管路段(区域),可查看相关公告。
五是在严管路段禁止停车,您提出的停靠就是严管路段的停车行为。
六是如您对您违法行为存在异议,请直接至交警大队执法中队反映。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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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 21: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