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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是什么部门监管的

2024-10-28 7:18:4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物业公司做了损害业主利益的事情,业主也没有成立业委会,怎么做才能维护业主利益?有监管部门吗?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您好!请提供小区名称和联系方式,便于进一步沟通处理,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建局答复如下: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7〕102号文: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协调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物业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做好基层物业服务中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等工作。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站参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含届内调整),指导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合法、公开、透明开展活动,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指导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进行自治管理。协调处理业主与业主、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矛盾纠纷。参与项目物业管理考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约等工作。如物业公司侵害到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向我局物业管理科及各区镇物业管理办公室反映,我局针对物业公司的不良行为将计入诚信档案。2、据了解,印象欧洲花园小区大门设计规划时的非机动车与行人通道就存在狭窄的问题,目前经过改造较以往已有所拓宽。发生拥堵时,业主可以通过小区门岗内的人行通道进出小区,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沟通引导工作,减少进出小区高峰时段的拥堵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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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管理,内部消化
印象花园一期的大门,现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走一个门,而且没分进出口,很难走,物业增设门禁前没有征求大部分业主的意见。希望他们在找到好的解决办法之前先不启用门禁,他们又不肯。希望你们能帮忙解决此事,谢谢!物业负责人电话18913161****

2018-4-4 07: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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