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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为何政府和物业奈何不了?

2024-9-15 20:42:5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杉欣花园7号楼马路上有2辆僵尸车已停放了至少二年以上(未尝移动过),小区是个老小区,没有停车位,这两辆僵尸车长期占用了小区公共资源,而政府和物业竟然没有任何办法。这种车况这么差早就进行报废处理了,但却这停放这么久,一动不动。建议政府部门学习一下其他城市是如何整治僵尸车的,尽快还业主该有的权利。小区菜园越来越严重,不要听物业说整改了,建议你们暗访就可以了解真实的小区种菜情况(小区不大,花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细细检查一遍),而不是你们提前通知居委、居委通知小区物业,小区物业出个通知,装模作样的走过场。
车库住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否允许?现在到处住人,乱七八糟。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根据网友提出的三个方面内容:1、杉欣小区7号楼马路上有2辆僵尸车的问题,社区之前也多次与2辆车的车主分别沟通,之前承诺会清理或者是维修使用。按照目前情况并未有所改善,社区将要求物业公司对该2辆车辆进行处理。2、小区种菜的情况,社区也去实地核实过,确实存在小范围的种菜现象,物业公司也在11月27日的时候帖出过通知,将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绿化进行修补,物业公司也表示将全面清理掉私自种植的蔬菜。有部分蔬菜是种植在业主自家院子内,该部分不能进行处理。3、车库住人问题,社区也将做好相关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以及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车库附近的环境卫生工作及禁止占用公用部位的工作。感谢热心网友的来信反映,所针对的问题,我们将及时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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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不作为,无考核,怎么说好呢,还是不说了。
要求物业公司对2辆车进行处理,何时完成?
上次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说的有点在理。首先,国家法律规定,对于违章停车的可以实施拖车,但是停在车位上的僵尸车,他并没有违章;他如果没有去驾驶开车,也不存在非法上路的问题,就算没有年检,但是人家没开,不违法。由此,警察是不能将该车实施拖车处理,如果是违章停车,那可以要求拖车,3个月后,不去领车就可以开始公告,然后一定时间后就可以拍卖了。其次,从物权法角度,不管怎么样,这是人家的私人财产,如果谁都可以随意去处理的话,这个财产权如何保证。你说这是僵尸车,明天他说你的车也是僵尸车呢。僵尸车本身在法律角度是没有认定标准的。 当然,如果你们所在小区停车是收费的,那么可以由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停车费缴纳,然后车主如果不处理,那么可以请求法院拍卖该车来补偿停车费,这样的做法是合法的。 很多小区,特别是老小区和拆迁小区都是停车不收费,所以导致僵尸车横行。又由于法律的缺失,这就导致处理僵尸车十分困难。虽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僵尸车的可恶的,但是,不能否认,这个至少正常来说是人家的合法财产,你去处理人家的合法财产,是不是应该做到于法有据,如果这个时候发现,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来处理,你让一个物业公司怎么办?更何况物业公司还没有执法权。
假如物业有这么大的困难,以及对僵尸车业主的做法表示理解的话,我觉得物业应该是对社区或政府部门明确自己的为难之处,也明确这不是物业的管理范围。也就是说政府或社区找物业要求解决此问题时,物业就当面表示不能解决,免得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社区将要求物业公司对该2辆车辆进行处理“。大家互相在推诿,老百姓在傻等。
假如认为小区收停车费可以解决问题,为何不收停车费?当然,收停车费的理由也要充分,而不是为了收停车费而收停车费。
”网友你好,我队现已对该车辆进行清障拖移。感谢你对交管工作的建议与支持!相城区元和街道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网友您好!花桥开发区答复如下:经我区综合执法大队查实后确认该车辆检验有效期为2014年7月31日,保险终止期为2013年9月4日,鉴于该车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且达到报废标准,11月30日大队对该车进行告知,并于12月3日将该车拖离至高松浜停车场。“ 上述为何都能做到处理好僵尸车,为什么杉欣花园就处理不了,难道有什么特殊性吗?

2017-11-29 15: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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