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购买的大运城公寓楼,开发商合同中约定的是按照《苏州市商品房交付管理办法》实际上在交付的时候,开发商交付的房子电是没有全部供电局验收,只是做了部分验收就进行房子的交付。请问这是否符合政府的相关规定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该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按批次于2015年10月24日、2015年11月19日、2016年6月22日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有关供电相关验收工作为供电部门负责,如有疑问,建议向供电部门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该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按批次于2015年10月24日、2015年11月19日、2016年6月22日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有关供电相关验收工作为供电部门负责,如有疑问,建议向供电部门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6-19 10: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