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2月8日至苏州电信南施街营业厅要求打印本年度1月至11月的发票,被告知只能出具11月向前半年的发票即最早今年6月开始,实际打印出4月起发票,但17年1月至3月不能出具,询问工作人员如果需要怎么处理,告知不能打印没有办法。电信现在做法并未以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告知客户。问:该做法违反税务法规吧?客户购买服务要求商家出具发票是税法规规定商家应履行义务,怎可以业务系统不支持就自作主张免除?请国税局查实给个说法。电信客户群数量巨大其中是否涉嫌偷税漏税?
苏州电信公司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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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信公司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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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8 10: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