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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手续强拆民房(后续关注)

2024-9-3 10:16:3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大家好!<br>
己收到回复,但一面之词解释,我再次申诉一下,我父母房在我家新楼房后面,当时我父母向村委会(原向阳村委会)申请批建的,符合一户一宅,已建十几年了(照片粉刷旧化为证),我这次在新楼房与父母房3-4米左右中间搭建平台,由村支部证明的,至于村里情况说明上,三个附房己拆除(中间三间附房是父母房前面与新楼房中间三间),拆前拆后照片为证,拆除后验收单由村委会送往建管所(农房办),并退还新房押金,己履行合约。无通知情况下就强拆,这次强拆我再三申请复议,严重侵害百姓人身权与私有财产权,置于至法外强拆。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锦溪镇答复如下:锦溪镇三联村回复:诉求人违章建筑属实,其正房后面三间违章不存在什么父母房之说,诉求人本人反映情况不实。诉求人先前就答应村委会待正房造好验收之前将附房自行拆除,并签立保证书,保证书上说明是宅基地北侧至环村公路南侧,但其本人未实行。村委会结合城管控违部门先后两次上门给其发具限期拆除违章告知书,但其非但没有在限期时间内自行拆除,反而再行搭建违章建筑。故村委会决定结合城管,建管所,国土等多部门将其违章拆除,现已拆除。
2017-4-23 1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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