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浦镇近期在强制拆除沿街商铺的防盗窗,完全不考虑商户业主的利益。为什么小区里面那些凸出的,各种式样的防盗窗不去拆除呢!!只拆沿街商铺的??难道小区里面不发生火灾,里面不住人。拆除可以,必须补偿!重要的事说三遍:补偿,补偿,补偿!或者给我们在内部统一政府出资,安装室内带有逃生窗口的防盗窗!不然平白无故的给你拆除了增加了盗窃隐患!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张浦镇答复如下:根据苏州和昆山市人民政府“331”专班相关文件规定,辖区内沿街店面涉及住人的二楼及以上楼层需进行防盗窗拆除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或者拆除防盗窗并用实体墙将生产经营区与居住区进行隔离。如被整治店面业主不配合整治工作,张浦派出所、综治办及所属社区将根据“331”专班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此,请市民自觉执行苏州、昆山市“331”专班文件规定,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并予理解。市民所提出的赔偿问题,根据331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商铺经营场所私自建造、搭建影响逃生、救援的门窗障碍物等情况属违规违法行为,执法单位依法进行拆除,不予补偿。市民如有问题可与我镇民生110处理办公室或派出所联系,联系电话:57440888、36695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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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顾客的安全,该拆的还是要拆···我的被要求安装逃生楼梯了··
2018-7-6 13: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