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花园(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龙塘港路1号)32-01业主朱某,擅自移除其房屋东边和北边的公共绿化,并将其房屋北边公共绿地占为己有,违法搭建水泥平台,影响邻居出行,侵犯邻居权益。本人向朱某及其家属沟通,要求其拆除违法搭建的水泥平台,恢复原状,却被告知其违法搭建是经过物业和东渚城管中队允许的。后本人于2018年6月15日向东渚城管中队反映,城管工作人员告知本人是本人同意其违法搭建并在《周边相邻知晓同意确认书》上签名同意的。本人当即向东渚城管表示,本人并不知晓《周边相邻知晓同意确认书》的内容,更没有签名同意,且明确表示不同意朱某的违法搭建,并要求拆除违建,恢复原状。本人于2018年6月15日向东渚城管中队反映后,城管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要求朱某停止施工。但是城管执法人员离开后,朱某仍继续违法施工,本人于2018年6月18日再次向东渚城管中队反映,后城管执法人员钱伟(音)一行人来到现在,要求朱某暂停施工。但城管执法人员钱伟(音)的后续做法令本人非常疑惑,其要求本人和朱某协商解决,但本人要求城管执法人员明确朱某是否违法搭建,却被钱伟(音)知告朱某违法搭建是根据物业的装修方案,本人当场表示要求出具该方案,后物业在钱伟(音)的要求下出具了所谓的装修方案,本人发现该方案只有几张照片,并未物业或者城管等部门的盖章,也没有业主(业委会)签字,当场表示对该方案的法律效力不认可。况且,方案中有户业主在屋后占用绿地搭建平台加栏杆的做法明显属于违法搭建,不能因为之前有业主违法搭建了,就得出朱某也可以违法搭建的荒谬结论。本人立即向物业公司余经理了解情况,余经理向本人告知物业并不知晓朱某在《周边相邻知晓同意确认书》上冒我签名一事。关于所谓的装修方案,当时物业和业主开会讨论后经城管部门同意后决定的,业主的违法搭建方案必须经周边邻居签字确认后才能施工,若未经邻居同意,违法搭建城管必须拆除。东渚城管中队执法人员钱伟(音)在明知本人没有在《周边相邻知晓同意确认书》签名且不同意的情况下,告诉本人朱某的违法搭建是可以的,并要求本人与朱某协商,是明显的乱作为、不作为。 现本人强烈要求城管部门公正执法,明确绿岛花园32-01业主朱某搭建的平台是否违法,若违法,请积极履行职责、拆除违建并要求朱某恢复原状;若合法,请向本人书面告知。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该处违章搭建已拆除。【苏州科技城】
2018-6-19 1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