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退休返聘单位工作中骨折受伤,第一次开刀医疗费用发生4w,单位垫付了3w,然后要第2次手术取钢板,我想问下第2次手术后单位就要跟我们协商怎么解决了,我想知道我可以向单位主张哪些具体的费用,我的电话13806244176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reegu_88”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人社局答复如下:已与咨询人电话沟通。根据人社部发〔2016〕29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该咨询人母亲不属于上述情况。司法局答复如下: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已电话联系当事人,详细询问具体情况,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根据当事人描述,已按照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答复当事人。
属于工伤性质.
单位说退休不属于工伤,所以要问清楚
退休了就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了,也就不能申请工伤了。只能和单位协商,应该可以参照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来谈,比如医药费、护理费
2018-4-9 11: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