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之所以给您来信是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这件事情能不能有一个好的结果。我住在德雅路826号7楼,和朋友合租房。四月一号凌晨遭入室盗窃,被盗有五个手机和部分现金,共计有万元损失;其中包括我新买才两天的iphone5,同时还有一把菜刀也被拿走了。我早上起床发现这一情况就立刻报了案,东风路派出所来了三位警察来做了笔录,之后就要我们等回复。过了二十多天,我通过找果网查到了手机的iccid,并到电信查到使用我手机的号码和机主姓名,4月25号我到东风路派出所问了一下看是否可以帮我定位手机号码,得到了否定的答案。于是,我自己仍然没有放弃,通过这个手机号码和机主联系了并且知道了她上班的地方,4月28号我又来到派出所找负责此案的民警,但是他又说我们查出的也只是已经购买了手机的人不是盗窃案的始作俑者,说要我们自己到她单位(醴陵)去找她出来,然后在当地报案,听了他说的我5月1号到了她单位,得知她在长沙附一进修,我只好又向派出所求助,派出所民警说你自己找到她本人证实她在用的是你的手机再打电话给110报警,他们系统都是连了网的,能证实手机是我的我就能找到手机了!
我实在想不通,我之前到派出所就登记了我查出的电话号码,他们完全可以找电信运营商证实,但是他们没有。即使现在他们也可以去证实我查出的号码是不是对的,同时我也跟他们交流了我和那个人联系的一些内容比如像她防备心很强,知道手机来路不明,凭着这点可能对整个案情的调查会有帮助;但是他们似乎没有当回事,都是我自己在通过我那绵薄不堪的能力去查。其实我还是相信人民警察是为人民的,也相信只要警察能够在其职谋其职百姓也会更加安心的!
感谢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来信!愿您身体健康,步步高升!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及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局长已责令东风路派出所调查核实此事,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再次感谢您的来信,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