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恳请落实湘府阅[2002]127号及湘工商人字[2004]184号文件精神的报告
张市长:
我们15人是1999年底经过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性分配(安置)至宁乡县工商局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当时由于体改的原因,县工商局错误地将我们等同分流人员分流至由其代管的市场服务中心,造成“未上岗先分流”的局面。多年来我们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解决。根据省政府在2002年12月13日就工商体改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后形成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02]127号文件议定事项第一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岗位补充后,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空出的事业编制用于接受1999年以来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2004年8月28日,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湘工商人字[2004]184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1999,2000年度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工商系统的国家任务计划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为上收安置对象。但工商局一直不予落实。我们强烈要求落实湘府阅[2002]127号文件及湘工商人字[2004]184号文件精神回工商局上班。
特此报告,恳请落实!
宁乡县99年底分配至工商局的
15名大中专学生及复退军人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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