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井弯子景湾小区有44栋房子却无一个垃圾站,现在每天所有的生活垃圾堆在41栋和43栋之间已有几年之久,搞得那里臭气熏天,苍蝇蚊子乱飞,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找物业公司没人管,找业主委员会没人管,找居委会也不管,所以一拖再拖,实在是走投无路,只能求助市长,望市长为我们业主着想。万分感谢!
无助123:您好!
您转来市长信箱(信件id:329308)关于反映景湾小区无垃圾站的信访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城市旧区改建、新区开发和新建、扩建城市道路以及居住小区、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道路广场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公园绿地等建设项目要配建公共厕所、垃圾站,所需建设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据我局调查,景湾小区已自建一地埋式垃圾站,但一直未启用,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堆放在41栋至43栋之间,由物业公司每天安排社会车辆进行清运。该小区垃圾站的建设、管理、垃圾的清理等工作由景湾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自行负责,环卫部门未参与。建议转物业公司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我局将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