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长沙县水渡河桥下有多个大型仓库,请问是否为违建仓储,在此处桥墩下建仓库,存在很大的危险系数,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请政府有关责任部门彻查此事,追究有关责任人,给予严办,将非法取得的收入用于绿化等。
关于“举报京港澳高速长沙县水渡河桥下
违建仓库”问题的回复
萧笛先生:
您好。您的《举报京港澳高速长沙县水渡河桥下违建仓库》的电子信件我办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京港澳高速长沙县水渡河桥下存在4栋大型仓库和1栋宿舍,总面积6308平方米,系湖南好相惠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为湖南省高速交点传媒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14年11月所建。5栋建筑物均不具备相关审批手续,属违法建设。
2.2014年年底,我县城管执法局即依法启动了该违法建设问题的立案调查程序,之后多次组织人员到当事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沙管理处进行上门协调,敦促其配合执法调查工作。2015年7月2日,城管执法局向湖南好相惠公司下达了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处罚决定,但后者未如期履行自拆义务。
3.2015年8月,我办以县政府名义将该违法建设问题分别上报长沙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在9月初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会议议定由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在10月底前腾空桥下建筑物、11月份完成全面拆除,且在此期间,必须保证建筑物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不影响大桥正常通行和安全。
长沙县(经开区)拆违控违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