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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执法

2018-1-19 0:37:46发布41次查看
市长:您好!我系本市xx公司员工,因2011年8月30星沙被盗(内有身份证及驾驶证,银行卡及其财物),直到前天驾驶证年审时,查出违章记录如下:
2011年12月12日牌照:湘a34896(车主胡广军)大型汽车于万家丽路长万路口违反禁令指示,被雨花交警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王向阳现场处罚。违法代码13440扣3分。
2012年4月11日牌照:湘a34896(车主胡广军)大型汽车于万家丽路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被雨花交警大队六中队执勤民警曹行生现场处罚。违法代码13440扣3分。
本人证件被盗前后都不曾开过此车,唯一可能就是不法分子获得本人证件后被冒充顶替,但违法记录都为现场处罚,竟然现场处罚那查处过程中驾驶员明显与所执驾驶证不相符合情况下是怎么查处的且是怎么被顶替扣分?让人不解?本人对构筑和谐社会,文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难解?
避免困证件被盗再生事端,恳请领导尽快回复为感!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你的情况建议你携带相关证件到长沙市交警支队交警大楼2楼处罚中心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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