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心区紫薇路修建了一排低矮一层小门面(湘中海星之都小区后面围墙)。这块地湘中海小区开发商在推销房子时曾说是小区的环形车道地,但最终没有修成车道,在此外修了一排低矮一层门面,在修成初期曾有有关部门在墙体上写上红色的“拆”字,但后来没看到有执行。现此排小门面有开液化气的、有收废品的、有放杂物的……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想请政府核实是否是违章建筑,如是请政府为民做主进行拆除;如不是,请政府为民做主排除安全隐患,规范经营。谢谢!
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投诉的莲花小区与湘中海星之都之间门面位于新开管委会集体所有土地,经查长国用(2007)第025280号国土证红线图,该地块为村民的生产安置房,用于解决村民的部分经济来源。
二、接到投诉后,新开管委会组织人员于4月3日至4日对该线门面店铺进行了检查,尤其是对液化气站进行了重点检查,要求店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同时,新开管委会将加强该地段巡查。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