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日上午10点半左右,我在长沙汽车南站准备坐107路公交车去火车站,发现身上没零钱,只有400元整钞。于是,我就在公交车出口处一商店(具体什么名我忘记了,但是要我现在去现场,我能认出来,好像是从外往里第5或第6家店,卖副食品的,里面摆着类似于超市的小货架)买一包槟榔,收钱的坐在柜台里,旁边有一个男的站着。我问她多少钱,她说3元,我就拿着100元钱给她,她说:你拿零钱啊。我说:没有。她又说,你仔细找找,你钱包里不是有50的吗?我当时钱包就拿在手上,我就把钱包掰开,并说:真的没有零钱。这时,她说:你这张钱中间有一条撕痕。当时,我也没注意,看她这么折腾,我一气之下说:算了,算了,我不买了。于是,她就把那张钱给我,我就走了。这时,我来到了公交车出口处的一家报刊亭,我说买瓶水,于是就把刚才的那100元钱给售货员,她看了看,说:你这张钱不行。她马上还给我,我仔细一看,才知道是假钱。但是,我当时还要赶到火车站有事,我就拿了另一张100元钱找了零。我当时也没有报警。我只能自认倒霉。
但是,我今天回想起来,总觉得心里憋屈,就在网上查长沙市公安局的网站准备投诉,没查到,正好看到了长沙政府网,心想市长信箱应该能为民作主。
虽说100元钱不是巨额财产,但是我觉得还是要维权,于是我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
1、希望电视台记者能对汽车南站停车场两头的快餐店、小食品店等进行暗访,给予曝光;
2、真切希望我们的好警察能为民作主,真正地给予这种黑店严厉打击,维护旅客的正当权利和长沙的形象。
在网上看到了很多在长沙汽车南站小餐馆被骗的人的经历,觉得痛心。尤其是学生,身上本身钱不多,还被他们这么骗,这次被我碰上,说明这种事情一直存在着,可能我们的警察也整治过,但是却换汤不换药,没有彻底的给予打击。有时不得不对长沙的某些方面失望。
此致
敬礼
根据举报的线索,我局组织力量对涉案的超市进行调查,经查,此超市位于汽车南站出站口797号,属于城管分局汽车南站派出所管辖,建议此件交城管分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