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桥乡白马桥村于2008年4月以后因为二环南路两厢的开发,征收了冯家瓦屋组,樟树组等几个组的大部分耕地。按长沙市103号令和相关文件,应该为2008年4月以后的失地农民购买社保,可是3年过去了,至今都没一点音讯。请问何时为这些失地农民购买社保?
你好,感谢来信,经了解,回复如下: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是件复杂而且具体的工作,从08年4月1日开始,宁乡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相当重视,专门就此召开了数次会议,并且在去年出台了《宁乡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实施细则》。经过资金归集,人员申报,人员转户,资金发放,宁乡第一个失地农民社保试点在城郊乡石头坑村烟塘组11月4日率先启动。随着试点的成功,失地农民社保会在全县范围内推开。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