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
我是开福区御景龙城景小区内的居民,我是2005年在该小区内购置的商品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我到现在还未办理权产手续, 小区开发商湖南(勤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称该小区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且已同长沙市政府进行解决,并要求我小区居民必须,将房屋余款交纳才能办理产权(不然就要将房屋另行处理),但我与该公司签定的购房合同系按揭,因此我多次找到湖南(勤隆)房地产开发公司理论,但他们一口咬定小区产权问题已同市政府在解决,我一没看到市政府的相关文件和公告,二又没有见到我所购房屋的产权证。
在此请问张市长,市政府是否有相关部门在解决我小区问题,是不是湖南(勤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又在诈骗小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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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收悉您的来信,我委工作人员经查实后,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您来信反映2005年购买了开福区御景龙城景龙阁的商品房至今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问题,经查房屋档案中开福区御景龙城景龙阁开发的商品房的信息。通过与信访人电话联系。了解信访内容的具体情况,一是原签订合同是按揭现又要求他们交钱,二是产权证没有办好。我们经联系开发公司了解,湖南(勤隆)房地产有限公司表示该项目系历史遗留问题,2010年11月市政府已组织开了协调会,目前正在办理规划图纸变更手续,待规划手续完毕后就会来办理产权手续。至于按揭现要求交钱的问题,是因为原签订合同时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按揭购买,客户也是交的首付款,并于次年交了房,因为该项目问题比较多,银行不愿办理按揭手续,所以现在想与客户商量一个另一种付款方式,例如按办理时间分批付款。
特此回复。
